北京高中生kj(北京高中生可以跨区转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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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反应热△H的单位KJ/mol是什么意思呢?
  • 2、60年代北京的高中生需要学工学农吗?
  • 3、北京市高中生如何办理转学手续?

反应热△H的单位KJ/mol是什么意思呢?

对反应热△H的单位kJ/mol的教学处置

浙江省台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318000) 李哉平

浙江省仙居县教育局教研室(317300) 成世钢

“反应热△H的单位”在过去的高中化学教科书中一直用“kJ”,而现行新版的高中化学教科书第三册(人教社2003版,下称新版教科书) 中却改为“kJ/mol”,当然同样要求“在书写热化学方程式时△H要与之相对应”。但新版教科书对“反应热△H的单位用kJ/mol”未作任何解释。

我们查阅了相关文献,如北京师大五院校合编的《无机化学》(高等教育出版社1996版)第253页上的解释是:这里的反应热△H就是摩尔焓变(298K、101kPa时,下同),表示某反应按给定的反应方程式进行1mol反应,即ξ=1mol时的焓变。因反应进度ξ的量纲是mol,故△H的单位是kJ/mol。

还有与新版教科书配套的人教社版教师教学参考书(第三册)第40页上的解释:

△H的单位用kJ/mol。焓是容量性质,△H的大小与物质的量成正比。在书写反应化学方程式时须注意焓变值应该与一定的反应式相对应(如在298K)。

H2(g) + 1/2 O2 (g) ═ H2O(l) △H= -286 kJ/mol

而 2 H2(g) + O2 (g) ═ 2H2O(l) △H= -572 kJ/mol

在此mol -1 已不是指1 mol H2或1mol O2 ,而是指“1mol反应”。所谓1mol反应可以是1 mol H2和1/2 mol O2起反应,也可以是2 mol H2和1mol O2起反应,前者放热286 kJ,后者放热572 kJ。这种单位表示方法是1977国际纯粹与应用化学(IUPAC)物理化学分会所推荐的。所以△H应和化学方程式相对应,以使“1mol反应”有明确的含义,笼统地说反应热是多少kJ/mol容易引起误解。

尽管上述对“反应热△H的单位用kJ/mol”阐述得很清楚。但是过于抽象的概念着实让高中生不得其要领,难怪乎学生们在具体运用时无所适从。

新版教科书中还有“燃烧热”和“中和热”两种特殊反应热△H的概念,第42页上写道:燃烧热和中和热不同,燃烧热是以1mol物质完全燃烧所放出的热量来定义的,而中和热是以生成1mol H2O(l)所放出的热量来定义的。因此在书写它们的热化学方程式时,应以燃烧1mol物质或生成1mol H2O(l)为标准来配平其余物质的化学计量数。

受此启发,教学中我们把反应热△H概念的含义变通为:在对应的化学反应中,其中的一种物质的物质的量为1mol变化量时的热量变化值。如对于合成氨反应的热化学方程式可以有如下三种形式:

⑴ N2 (g) + 3 H2(g) ≒2 N H3(g) △H1 = -92.2 kJ/mol

⑵ 1/2 N2 (g) + 3/2 H2(g) ≒ N H3(g) △H2 = -46.1 kJ/mol

⑶ 1/3 N2 (g) + H2(g) ≒ 2/3 N H3(g) △H3 = -30.7 kJ/mol

分别可看作:⑴式的△H1表示合成氨反应中每消耗1 mol 氮气可放出92.2kJ的热;⑵式的△H2表示合成氨反应中每生成1 mol氨气可放出热量46.1 kJ的热;⑶式的△H3表示合成氨反应中每消耗1 mol 氢气可放出30.7 kJ的热。三者的关系是 △H1 = 2 △H2 = 3 △H3 。

如此,在热化学方程式中的化学计量数不再是任意数比了,而是至少有一种物质(反应物或产物)前面的计量数要等于1,这时的△H (kJ/mol)才是与热化学方程式对应的确切值。当然其余物质的计量数可以是分数或整数。

这样学生就能正确地理解反应热△H的单位kJ/mol了。不知道你看懂了吗?如果不懂你再问?

60年代北京的高中生需要学工学农吗?

需要

学工一般安排在高二上学期,在期中考试时间的左右;一般来说,学工为期1周左右;

学农一般安排在高二下学期,在期末考试时间的左右;一般来说,学工为期1周左右。

当然,有的学校也会有变化。

北京市高中生如何办理转学手续?

北京市普通高中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1)确有特殊原因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可在教学水平相当的同类学校之间申请转学。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予以办理转学手续及学籍信息变更。高中阶段不同类别的学校之间转学,参照办理。

一、北京市高中生转学条件

根据《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政策解读,北京市高中生转学条件(2)如下:

(一)学生户籍由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迁入本市的;

(二)从境外到本市落户的,有本市户籍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的;

(三)需转入或转回本市普通高中阶段就读。

二、北京市高中生转学手续

以北京市顺义区为例,(3)高中生转学手续如下:

(一)本区内转学

由家长联系接收学校,然后到转出学校开具“转学证明”和会考成绩证明,交至接收学校;

(二)外区县转入

由学生或家长联系接收学校,同意后到转出学校开具“转学证明”和外区县会考办打印的成绩证明,由学生或家长将“转学证明”和会考成绩交到接收学校;

(三)外省市转入

由学生或家长持外省市会考办出具的“高中毕业会考成绩证明”,到北京市高中毕业会考办公室办理转入手续,由考试院加盖公章后,学生或家长将成绩证明交到接收学校;

(四)本区转往外区县和外省市

由学生或家长持所在学校开具的会考成绩证明(含高中毕业会考考号)到发展规划科办理高中毕业会考成绩证明:

1.本区转往外区县

有学生或家长将“转学证明”和高中毕业会考成绩证明交到接收学校;

2.本区转往外省市

由学生或家长持发展规划科打印的高中毕业会考成绩证明到北京市高中毕业会考办公室办理转出手续。

转学应在寒、暑假放假前一周或开学后一周内提出申请。转学手续办理一般不超过10个工作日。转学学生须随转相关学籍信息和档案,实行“籍随人走”。(4)

引用资料

本市高中学生转学规定.首都之窗

本市高中学生转学规定.首都之窗

如何办理高中转学.顺义区政府门户网站

《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解读.首都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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