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选课(江苏大学选课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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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江苏大学选修课、校选修课分别有哪些课程?
  • 2、我是江苏大学学生,选修课学分三点五分算不算当前学期总成绩学分啊(怕留级)
  • 3、江苏大学京江学院选修课
  • 4、江苏大学校选课考试吗
  • 5、江苏大学也是完全学分制吗,完全学分制该怎么选课啊
  • 6、2020年江苏大学转专业,大一新生转专业和入学考试

江苏大学选修课、校选修课分别有哪些课程?

这门选修课我去年上过,选修课基本每年老师都是都是讲的一样的,殷方敏的

社会心理学

主要讲的有主题大概有这几个:1、幸福(包括什么是幸福,幸福的理解

我是江苏大学学生,选修课学分三点五分算不算当前学期总成绩学分啊(怕留级)

不算在里面的啊,留级的话看你挂了多少分,看的是必修课。选修课不够的话,以后大4可以修。还有我也是江大的哈,20号就走了。。。

江苏大学京江学院选修课

江苏大学京江学院选修课有人文社科类课程、经济管理类课程和科学技术类课程。

各专业的学生必须按照专业大类交叉选修,即:人文类、艺术类学生选修经济管理类课程和科学技术类课程;经济类、管理类学生选修人文社科类课程和科学技术类课程;理工类学生选修人文社科类课程和经济管理类课程。医学类学生可在三大类中任选。

选修课是我院学分制培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完善学生的智能结构,发展学生个性特长,提高学生的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的重要渠道。为加强全院性公共选修课的管理,提高公共选修课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江苏大学校选课考试吗

不考试。

个别学生课表上课时间有冲突,请把冲突的校公共选修课、自主研学课程退掉重选。单开班重修课程选课时间和要求待补考后另行安排和通知。

选课系统一般称选课网,但实际功能远远不限于选课这一单功能。学校在教务、课程以及其他各项教学安排等相关信息有关通知,都是通过在选课网发布消息以使得信息的传播。

江苏大学也是完全学分制吗,完全学分制该怎么选课啊

专业选课有老师指导,你也可以去问学业导师,每学期该选什么课学校都安排好了,你只要去教务系统点几下就行了。校选修课随便选,修满12个学分,通识平台类课程要求4个学分。基本都是按部就班的,你不用操心

2020年江苏大学转专业,大一新生转专业和入学考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为学生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 江苏大学 大学生学籍管理条例》等有关文件,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转专业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相关管理人员、教师与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与程序。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学校成立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成员为教务处、学工处、监察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具体职责为:制定转专业具体方案,确定工作日程;审批学院工作方案;组织全校性转专业水平考试;审批学院拟接收学生名单等。

第四条 各学院由院长、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专业带头人、系主任、教学秘书组成“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具体职责为:制定本学院转专业计划、接收条件、考核内容、考核方式等工作方案;接受学生咨询与报名;组织考核以及提出拟接收学生名单等。

第三章 基本要求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校在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一年级本一、本二批次录取的学生。

第六条 各专业接收转入学生的人数 原则上不超过本专业一年级人数的 10% 。

第七条 转专业可采用 笔试、面试等多种考核方式。考核重点为学生基础课程的学习情况、对拟转入专业领域的了解和学习潜力等。

第四章 申请条件

第八条 在校全日制本科一年级学生 必修课学分绩点排名在专业前 15% 者方可申请转专业。

第九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申请不予受理:

(一)受纪律处分者;

(二)艺术类与非艺术类专业互转者;

(三)作为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被录取者;

(四)相关教育部门指定录取专业者;

(五)第一学年修读课程考试出现不及格者。

第五章 操作程序

第十条 每学年 第二学期期末,教务处公布各专业计划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接收条件、考核内容和考核办法等。

第十一条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 江苏大学 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各学院按照有关规定和条件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初审和公示,并统一填报《申请转专业学生汇总表》,经 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 审批后报教务处。

第十二条 教务处对申请转专业学生的资格进行复审后,对符合申请条件者 进行考核,并组织相关学科专家进行面试,提出推荐意见。

第十三条 教务处按照转专业计划和专家组推荐意见确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报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同意后在学校相关网页上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第六章 学籍与管理

第十四条 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从第三学期开始进入所转入专业学习。第三学期开学初, 转专业的学生到教务处选课与学籍管理中心办理转专业手续。

第十五条 转专业的学生按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学习。已获得学分按照《 江苏大学 学分认定办法》进行学分认定,所缺课程需及时补修。

第十六条 学生转入新专业后,按新专业学费标准交费。

第十七条 转专业学生的一年级奖学金评定和综合测评仍在原学院进行。

第十八条 本办法在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其他学籍问题按《 江苏大学 大学生学籍管理条例》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 江苏大学 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江大校〔 2010 〕 346 号)同时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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