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本科招生网(同济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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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同济大学2020年“筑梦计划”招生简章
  • 2、同济大学本科招生网 请问:同济大学建筑系本科招生有什么要求?
  • 3、同济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 4、急啊 为什么同济大学本科招生网上不去
  • 5、同济2010年在江苏高考各系分数线

同济大学2020年“筑梦计划”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同济大学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需要,2020年继续实施“筑梦计划”(即“高校专项计划”),对农村学生进行单独自主招生,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理科(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中必须有一门物理,具体招生专业(类)及选考科目要求以最终发布的《同济大学2020年招生专业(类)一览表》为准)高中毕业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 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同济大学2020年“筑梦计划”招生计划数不低于教育部规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规模。学校将根据各省(区、市)通过报名审核的考生情况、历年生源情况等因素,制定分省分专业计划并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三、报名及选拔程序

1.网上报名

本计划采取考生网上报名方式,凡申请参加学校“筑梦计划”的考生需在阳光高考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网址为)完成报名申请,时间为2020年5月11日10:00至2020年5月26日00:00。按照系统要求,填写并上传高校专项申请表(由系统生成打印,考生本人和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包含基本信息、中学信息、成绩信息(含年级排名)、个人陈述、综合信息、个人承诺等。

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考生必须上传所有完整申请材料至报名平台,所上传的申请材料必须使用扫描件,不要采用翻拍方式,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上传扫描件申请表编号必须与报名系统一致。如因上传申请材料不完整、不清晰而影响材料审核,责任由考生自负。

报名系统中的状态为“待审核”才表示考生完成报名流程。

2.确定报名审核通过名单

对于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网上报名申请并提交内容和形式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的考生,在通过各省(区、市)负责的考生基本条件审核后,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审核,确定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并在学校招生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生效。

四、填报志愿及录取办法

1.高考志愿填报

被学校确定为报名审核通过并经公示正式生效的考生,在高考填报志愿时,必须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填报要求,填报同济大学,未按要求填报视作放弃“筑梦计划”录取资格。

2.高考投档录取

高考投档按照报名审核通过考生生源地省级招办规定进行。学校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按分省计划进行录取。考生2020年高考投档成绩要求如下:

1)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和江苏省的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该省份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40分及以上(其中高考满分非750分制的省份按比例折算),江苏省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2)其他省份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70分及以上(对于合并录取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该省份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如生源不足,本计划不进行征集志愿或降分录取。

注:学校原则上认可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具体填报志愿方法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执行。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选报专业必须符合同济大学对选考科目的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

五、资助政策

同济大学推出多维度措施保障包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内的全体学生全面成长成才,通过“奖、助、贷、补、勤、免、偿”七大方面,建立了系统化、网络化、全过程、全方位的资助体系,保证全体学生“入学有保障、生活有质量、发展有空间”,保障全体学生安心在校学习生活。

六、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

同济大学“筑梦计划”招生工作接受学校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材料审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学校监察部门邮箱:jcc@tongji.edu.cn。

报名审核通过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等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在同济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公示。

七、附则

考生申请材料必须清晰、真实、完整(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有效、畅通)。

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学校将取消该考生高校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空缺名额不递补。同时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

本简章由同济大学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瑞安楼101A室

邮编:200092

电话:(021)65982643

传真:(021)65981513

邮箱:tjzsb@tongji.edu.cn

同济大学本科招生网:

同济大学主页:

同济大学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

2020年5月

同济大学本科招生网 请问:同济大学建筑系本科招生有什么要求?

同济大学2014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同济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同济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同济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办学类型为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由同济大学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学校地处上海市,本科教学在四平路校区(四平路1239号)和嘉定校区(曹安公路4800号)。

第三条 同济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同济大学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其家长、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同济大学设立招生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研究、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

第六条 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同济大学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和完成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条 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八条 同济大学设立招生监督小组,由学校纪委、监察处等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全过程。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同济大学在国家方针政策的指导和教育部的统筹安排下,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战略需求、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同济大学未做分省编制的其他类计划用于招收自主选拔录取(含农村自主专项)、保送生、艺术类、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及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不平衡情况。将自主选拔录取考生放在本科一批前进行投档的省份,同济大学在该省份录取的自主选拔录取学生不占用该省份原始公布计划数。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第十一条 同济大学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考生。

第十二条 同济大学根据本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和调档分数线,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注:同济大学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同济大学在提档时原则上认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专业录取时,照顾性加分(如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及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以及烈士子女等加分)最多认可10分;不认可未经同济大学选拔的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的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取得同济大学优秀考生等加分政策的考生并符合相关要求,可与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叠加。经同济大学认定且阳光平台公示合格的各类招生候选人,其降分标准以相应类别候选人认定政策为准。

第十四条 同济大学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其分数应不低于已投档的第一志愿考生的平均分。若经征集志愿仍生源不足,剩余计划调至生源充足的省份。

第十五条 同济大学专业录取规则是将考生投档成绩按第十三条规定进行调整后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按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各专业志愿间的分数级差依次为2、0、0、0、0分,所有考生的全部专业志愿录取结束后,再对未满足专业志愿考生进行调剂录取。总分相同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总分相同且专业志愿顺序相同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总分相同、专业志愿顺序相同且高考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理科录取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文科录取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注:艺术类专业录取不设志愿间分数级差,按照我校艺术类招生简章录取规则执行。)

第十六条 同济大学英语、日语专业只招高考英语科目考生,德语专业只招高考英语和德语科目考生。

第十七条 同济大学在招生录取中不设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八条 录取的考生入学后,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复查,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或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录取的外语类保送生,入学后一年内不得转往外国语学院之外的其他专业。

第二十条 同济大学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的相关规定,开展普通本科、自主选拔录取(含农村自主专项)、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保送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类、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港澳台侨等类型的招生工作。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同济大学采用按学分收取学费的收费政策,普通本科专业每年预收5000元,其中建筑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每年预收6000元;艺术类专业每年预收10000元;软件工程专业一、二年级每年预收6500元,三、四年级每年预收16000元;机械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年预收15000元。普通本科生住宿费一年600~1200元不等。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同济大学招生计划、收费标准、专业报考要求等信息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

第二十三条 同济大学本科招生体检标准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我校专业实际情况制定,并作为我校高考录取工作的依据。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则同济大学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全系每年招收建筑学专业本科生(含室内设计专门化方向)约120名;

历史建筑保护工程专业本科生约25名。其中外国留学生比例约10%;

每年招收硕士研究生120-130名左右,博士研究生25-30名左右。

同济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0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又称“同济大学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高端顶尖人才,实现同济大学社会栋梁与专业精英的人才培养目标。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符合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考生: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且综合素质优秀。

第二类考生: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高中阶段须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任一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二等及以上奖项。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我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见下表:

专业组

招生专业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其他省份

科类要求

专业组1

数学与应用数学

物理

理科

应用物理学

物理

理科

专业组2

应用化学

物理

理科

生物技术

化学和生物

理科

我校强基计划招生的分省计划见报名系统。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的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江苏省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5月11日至30日,考生可登录同济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第一类考生选择一个专业组填报,最多填报组内两个专业,并选择是否服从组内调剂。

第二类考生报考专业不受分省专业计划限制,选择一个专业组填报,最多填报组内两个专业,并选择是否服从组内调剂。

(二)考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三)入围学校考核办法

7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公布),按以下办法确定入围学校考核的考生名单。

1.第一类考生

按我校在生源所在省份分专业组招生计划数的3倍,以考生高考成绩(不含高考加分,下同)从高到低,确定各省份各专业组参加学校考核考生名单(在高考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成绩高低排序),并按照教育部要求公示各专业组入围标准。同时,考生高考成绩要求如下:

1)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和江苏省的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该省份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40分及以上(其中高考满分非750分制的省份按比例折算),江苏省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数学成绩不低于满分的90%。

2)其他省份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80分及以上(对于合并录取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该省份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且数学成绩不低于满分的90%。

2.第二类考生

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录取批次和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该省份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即可入围学校考核。此类考生入围数量不受分省分专业计划限制,不占用各省第一类考生的入围名额。我校将按照教育部要求公示此类入围考生的所获奖项及入围标准。

(四)学校考核

我校将于7月底(具体时间另行公布)对入围考生进行考核(含笔试、面试)和体育测试。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

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1.体育测试:测试项目为立定跳远、50米跑(二选一),考生需填写《体育测试项目确认表》(见附件1),选择参加的测试项目,考生本人签名,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考生需提前在当地保险公司购买测试期间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测试当天查验保险单据原件,否则不能参加测试,成绩按不合格记录。测试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见附件2)中高三年级相应标准评定成绩,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获得我校强基计划拟录取资格。

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体育测试的考生,须提供三级甲等医院病历以及所在中学开具的不能参加体育测试的证明(须由中学校长签字及学校盖章),并且在新生复查阶段进行补测,如不通过,将取消入学资格。

2.笔试:测试内容根据考生报考专业组确定。

3.面试:由多学科专家组成专家组,根据考生报考专业组进行面试。考生的高中生综合素质档案评审纳入面试考核环节。

未参加学校考核的考生不能获得我校强基计划拟录取资格。

(五)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计算

我校按照考生高考成绩85%,学校考核成绩15%折算考生的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高考成绩满分)×850+(考核成绩/考核成绩满分)×150。

2.确定第一类考生拟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额满为止。

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高考成绩高低为录取顺序,高考成绩也相同的,依次以高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高低为录取顺序。

当拟录取考生数少于分省分专业计划数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3.确定第二类考生拟录取名单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相同专业组第一类录取考生的综合成绩最低分的,予以认定,其录取专业参考综合成绩和竞赛成绩。若该省份无相同专业组录取的第一类考生,则综合成绩需达到同省份第一类录取考生的综合成绩最低分。

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拟录取名单,提交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

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我校将于8月5日前确定录取考生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

四、培养方案

1、基本方案

我校强基计划将采用本-研衔接的培养模式。全部学生进入新生院专门的学堂进行为期两年的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力学等基础学科强化学习,同时进行通识教育与计算机、外语及写作等能力的培养。第三年,在高端导师的引领下,依托各前沿科学中心、重大科研平台进行学习。第四年,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阶段学习任务且考核合格的学生,将通过专门的渠道进入研究生学习阶段攻读博士学位,研究方向主要面向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的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的需求。

整个培养过程依托学校重大科研平台,配备一流的师资,加强通识教育、夯实数理化生基础、提升国际化交流水平、推动大师引领营造学术氛围、提供前沿科学实践平台,实行小班化、研讨式、探究式教学,着力培养未来科学和技术领军人才,努力使受计划支持的学生成长为服务于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领域和相关基础学科的社会栋梁与专业精英。

2、阶段性考核和分流办法

1)在前三年,每学年末开展综合评估,综合评估以学业成绩为基础,由综合评估小组做出评价,不适应强基计划培养的学生可转入同专业普通班学习。

2)在研究生阶段,根据研究生培养的相关规定进行考核和分流,相应取得硕士或博士学历/学位。

3、其他激励机制

1)学校将专门为强基计划学生制定奖助政策;

2)所有顺利毕业的强基计划学生将获得同济大学颁发的荣誉证书;

3)学生在学期间,在出境交流和交换、参加CSC项目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学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不允许转专业。

(四)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高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五)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再另行通知。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同济大学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同济大学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接受同济大学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

邮编:200092

招生咨询电话:021-65982643

传真:021-65981513

电子邮箱:tjzsb@tongji.edu.cn

同济大学本科招生网:bkzs.tongji.edu.cn

同济大学监察处:电话021-65980710,邮箱jcc@tongji.edu.cn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n

八、本简章由同济大学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同济大学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

2020年5月8日

急啊 为什么同济大学本科招生网上不去

确实打不开,我也登不上,显示跟你一样502 Bad Gateway。可能登录的人太多或者网站系统故障了。建议你打招生办电话试试呢021-65982643、65983643

同济2010年在江苏高考各系分数线

同学你好!我也是2010年才进入大学的,当年我也是满世界找资料啊,知道你现在的心情。但据我现在掌握的资料,10年同济没有在江苏招生分数还未公布啊,以下是05-09年得各专业招生分数线!但愿对你有用!就是冲着你的100分,我也会再继续关注10年的分数线的。祝你好运!!

同济大学2008在江苏各专业招生录取分数线(综合)

专业类型平均分最高分最低分录取批次

临床医学367371–第一批

材料类369372–第一批

汽车服务工程369372–第一批

软件工程368372–第一批

测绘类368375–第一批

口腔医学369371–第一批

能源动力类370374–第一批

数学类371375–第一批

机械电子工程368370–第一批

物理学类369370–第一批

地质工程368373–第一批

化学类369374–第一批

新闻传播学类361369–第一批

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364365–第一批

生物科学类368369–第一批

地质学366368–第一批

哲学类343349–第一批

建筑设施智能技术371374–第一批

汉语言文学358371–第一批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375377–第一批

土木工程380389–第一批

日语348350–第一批

工商管理类378379–第一批

环境科学类376379–第一批

交通运输类377382–第一批

景观学377377–第一批

工业设计376376–第一批

车辆工程376381–第一批

电气信息类376383–第一批

工程力学类376378–第一批

机械类375384–第一批

建筑学381382–第一批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372377–第一批

航空航天类373375–第一批

电子信息科学类372377–第一批

英语351355–第一批

法学类352358–第一批

德语374381–第一批

城市规划383385–第一批

文化产业管理373373–第一批

同济大学2007在江苏各专业招生录取分数线综合

专业类型平均分最高分最低分录取批次

地质工程650651–第一批

景观学668668–第一批

环境科学类653658–第一批

交通运输类657668–第一批

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647647–第一批

航空航天类652654–第一批

城市规划671671–第一批

车辆工程663674–第一批

地质学647648–第一批

口腔医学648650–第一批

测绘类649653–第一批

土木工程662668–第一批

电气信息类660666–第一批

建筑设施智能技术648650–第一批

能源动力类654660–第一批

工程力学类652655–第一批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654658–第一批

汽车服务工程653662–第一批

电子信息科学类658662–第一批

经济学类658659–第一批

物理学类651654–第一批

工商管理类652656–第一批

机械电子工程650654–第一批

材料类653655–第一批

德语653656–第一批

工业设计664664–第一批

临床医学648657–第一批

建筑学673673–第一批

软件工程651659–第一批

化学类654655–第一批

数学类652657–第一批

生物科学类650653–第一批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656657–第一批

机械类655661–第一批

同济大学2006在江苏各专业招生录取分数线综合

专业类型平均分最高分最低分录取批次

电气信息类649657–第一批

电子信息科学类645650–第一批

环境科学类645650–第一批

材料类641645–第一批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652652–第一批

临床医学644652–第一批

地质工程643647–第一批

景观学648654–第一批

机械类645657–第一批

城市规划658658–第一批

建筑设施智能技术639639–第一批

土木工程655660–第一批

工业设计639639–第一批

车辆工程649657–第一批

机械电子工程642645–第一批

软件工程643650–第一批

建筑学665671–第一批

能源动力类641644–第一批

地质学638638–第一批

汽车服务工程647647–第一批

工商管理类646647–第一批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645657–第一批

经济学类649651–第一批

口腔医学636637–第一批

物理学类642647–第一批

数学类637638–第一批

化学类639639–第一批

测绘类639640–第一批

工程力学类639639–第一批

飞行器制造工程638638–第一批

交通运输类644654–第一批

生物科学类638640–第一批

同济大学2005在江苏各专业招生录取分数线综合

专业类型平均分最高分最低分录取批次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638643–第一批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637638–第一批

工程力学类635638–第一批

测绘类637639–第一批

土木工程644656–第一批

临床医学633636–第一批

建筑设施智能技术633635–第一批

历史建筑保护工程632632–第一批

口腔医学633636–第一批

工商管理类637638–第一批

园林638642–第一批

交通运输类639642–第一批

飞行器制造工程637637–第一批

能源动力类633636–第一批

海洋科学类633634–第一批

物理学类633634–第一批

机械类636640–第一批

机械电子工程642645–第一批

经济学类644647–第一批

建筑学656663–第一批

车辆工程642652–第一批

环境科学类638657–第一批

电子信息科学类635639–第一批

化学类635638–第一批

生物科学类634635–第一批

电气信息类643649–第一批

城市规划647650–第一批

汽车服务工程638640–第一批

经济学633634–第一批

地质工程635635–第一批

材料类635639–第一批

软件工程635639–第一批

同济大学201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0-04-12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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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概况

同济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被列入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行列。学校地处上海市,其中四平路校区地址为四平路1239号,嘉定校区地址为曹安公路4800号,沪北校区地址为中山北路727号。

二、招生计划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以及其他要求由各省级高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

三、录取规则

1、艺术类专业

按照公布的各类《同济大学2010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确定的录取规则执行。

2、非艺术类专业

①同济大学原则上在各省公布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确定考生投档的比例,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满招生计划数时,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余下招生计划按有关政策补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②各省按照规定投档我校的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加上我校政策加分后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实际招生计划数划定同济大学的录取线。

③在专业录取时,同济大学认可各省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但根据教育部加分不得超过20分的规定,对加分值超过20分的一律认作20分;不认可未经同济大学选拔的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的加分;照顾性加分(如少数民族考生加分等)最多认可10分。

④同济大学专业录取规则是按高考投档成绩加上我校政策加分、并对各省高考加分优惠按照如上③中规定进行调整后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按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各专业志愿间的级差分依次为2、0、0、0、0,所有考生的全部专业志愿录取结束后,再对未满足专业志愿考生进行调剂录取。

⑤总分相同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总分相同且专业志愿顺序相同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总分相同、专业志愿顺序相同且高考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理科录取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文科录取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

⑥同济大学外语类专业只招高考英语科目考生。

⑦录取德语专业的新生,入学后须进行面试,不适合者调整到其他专业学习。

四、体检与专业限制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同济大学2010年招生专业一览表》要求执行。

五、收费标准

同济大学采用按学分收取学费的收费政策,普通本科专业每年预收5000元,其中建筑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每年预收6000元;艺术类专业每年预收10000元;软件工程、软件工程(媒体艺术与科学)专业一、二年级每年预收6500元,三、四年级每年预收16000元;中德工程学院专业每年预收15000元;补考未及格需重新学习者须按学分另行收费。普通本科生住宿费一年600~1500元不等。

六、奖学金

同济大学对普通本科新生(重点本科批次录取的新生)设立新生奖学金,金额为3000元/人。上海地区新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文理科合一计算)名列同济大学在上海录取学生中前50名、除上海外其他省份新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文理科合一计算)名列同济大学在各省录取学生中前2%的均可获得新生奖学金。

七、其他

自主招生、保送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国防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班、内地西藏班、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招生录取按教育部规定和我校相应的招生简章执行。

毕业生由同济大学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八、联系方式

同济大学本科招生网:

招生办公室电话:021-65982643、65983643

纪委监督电话:021-65983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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