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更正的通知(二)

点击阅读全文

粤招办普〔2022〕37号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各有关高等学校:

应有关高校要求,现对《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见附件),请及时转发各中学并告知学生。

附件:《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更正表(二)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6月29日

—-

点击下载:《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更正表(二).pdf

                       
上一篇 2022年11月18日 pm10:54
下一篇 2022年11月18日 pm1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