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注册安全工程师如何注册?
- 2、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
- 3、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要求
- 4、注册安全工程师怎么注册
注册安全工程师如何注册?
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1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注册安全工程师恢复注册有关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人事〔2017〕83号),为进一步做好我省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恢复注册受理、初审、继续教育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受理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
2.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工作或者在安全生产中介机构从事安全生产专业服务工作。
注册申请及受理程序
1.注册申报
①网上注册。申请人首先登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或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网站()中的“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系统”,按照步骤进行操作,注册申请提交后应妥善保留登录密码,以便以后登录查询。
②确认注册申请提交完成后,将申请表下载并按照规定要求打印,加盖聘用单位公章或者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由本人或聘用单位(也可委托他人)将全部纸质申请材料报送省级注册受理部门。报送的纸质注册申请材料内容应与网上注册申报的内容一致。
③注册申请人应及时关注申请审核状态,发现申请未通过审批后,应及时重新申报或与注册受理部门联系。
2.注册受理
①省注安办受理申请材料后,对申请人的注册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受理条件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申请的书面凭证。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当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②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自收到申请材料20个工作日内,完成终审并做出书面决定。准予注册的,自做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公众媒体上予以公告,颁发执业证;不予注册的,书面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
注册申请应提交的材料
1.初始注册
①初始注册申请表(将网上填报并自动生成的申请表按照双面打印要求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公章必须是聘用单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其他公章一概无效);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③与聘用单位签订的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工作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聘用证明(公章必须是聘用单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其他公章一概无效);
④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工整写上申请人姓名,若在申请表中上传照片,提交的照片则应与申请表中照片一致)。
2.延续注册
①延续注册申请表(将网上填报并自动生成的申请表按照双面打印要求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公章必须是聘用单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其他公章一概无效);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
③与聘用单位签订的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工作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 文件(复印件)、聘用证明(公章必须是聘用单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其他公章一概无效);
④聘用单位出具的申请人执业期间履职情况证明材料;
⑤注册有效期内达到48学时的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
※执业证有效期截止日期在2017年10月31日至2018年10月31日期间申请延续注册的,免除提供继续教育证明。
3.变更注册
①变更注册申请表(将网上填报并自动生成的申请表按照双面打印要求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公章必须是聘用单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其他公章一概无效);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
③申请人与原聘用单位合同到期或解聘证明(复印件);
④与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聘用证明(公章必须是聘用单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其他公章一概无效)。
※仅申请执业单位更名的,免除提供③、④两项,但需同时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更名证明或聘用单位出具的更名说明。
4.重新注册
①重新注册申请表(将网上填报并自动生成的申请表按照双面打印要求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公章必须是聘用单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其他公章一概无效);
②与聘用单位签订的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工作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聘用证明(公章必须是聘用单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其他公章一概无效);
③申请注册前3年内达到48学时的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
※执业证有效期截止日期在2015年5月27日至2017年10月30日期间的,需重新注册。自2017年10月31日起一年内申请重新注册的,若执业单位未发生变化,仅需在注册管理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免除提供继续教育证明,也不必报送有关纸质申请材料;若执业单位发生变化,仅免除提供继续教育证明。
5.补办执业证
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补办申请表;
②身份证复印件;
③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照3张。
※执业证补办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内才能申请,已过期证件需先办理重新注册后进行补办手续。
请申请人先在注册管理系统上填报注册申请,网上申请提交后,由本人或聘用单位按上述要求将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级、部门注册机构或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认可的中央企业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
(一)注册制度
1.考注结合原则
注册安全工程师实行注册登记制度。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才能以注册安全工程师名义执业。
2.注册管理机构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或其授权的机构为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为受理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的初审机构。
(二)注册工作的监督检查
人事部和各级人事行政部门对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和使用情况有检查、监督的责任。
(三)申请注册的条件、审查
1.申请注册的条件
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2)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生产经营单位中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岗位或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工作。
(4)所在单位考核合格。
2.注册的.审查
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后,需要注册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报当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初审,初审合格后,统一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或其授权的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准予注册的申请人,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或其授权的机构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
3.注册的有效期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2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持证者应到原注册管理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再次注册者,除符合《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外,还须提供接受继续教育和参加业务培训的证明。
(四)注册的变更和注销
1.注册的变更
注册安全工程师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机构的,须及时向注册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2.注册的注销
注册安全工程师在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单位向注册管理机构办理注销注册:
(1)脱离安全工作岗位连续满1年的。
(2)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3)受刑事处罚的。
(4)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
(5)同时在2个以上独立法人单位执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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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要求
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要求包括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和变更注册等。
初始注册
1、初始注册申请表(将网上填报并自动生成的申请表按照双面打印要求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公章必须是聘用单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其他公章一概无效)。
2、与聘用单位签订的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工作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或者聘用证明(公章必须是聘用单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其他公章一概无效)。
3、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工整写上申请人姓名,若在申请表中上传照片,提交的照片则应与申请表中照片一致)。
延续注册
1、延续注册申请表(将网上填报并自动生成的申请表按照双面打印要求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公章必须是聘用单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其他公章一概无效)。
2、执业期间履职情况书面材料(需申请人签字并承诺其真实性)。
变更注册
1、变更注册申请表(将网上填报并自动生成的申请表按照双面打印要求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公章必须是聘用单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其他公章一概无效)。
2、仅申请聘用单位更名的,需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更名证明或聘用单位出具的更名说明。
注册安全工程师怎么注册
安全工程师注册需要经过在注册系统上填报注册申请;选择合适的初审机构;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审核后的个人证件照;选择注册类别(如可选);填写聘用单位信息等流程。
安全工程师注册流程:
1、选择合适的初审机构;
2、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审核后的个人证件照;
3、选择注册类别(如可选);
4、填写聘用单位信息;
5、填写继续教育(如需要);
6、填写工作经历;
7、打印申请表(共两页),本人签字,单位填写并盖章;
8、申请表前后两页连同有关材料拍照或扫描后上传;
9、点击提交,完成注册申请;
经初审、终审、批准后制证,证书寄送初审机构,领证请联系相应的初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