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商学院地址(广州商学院地址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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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广州商学院邮编
  • 2、广州商学院招生办电话
  • 3、广州商学院地址
  • 4、广州商学院的具体地址是,有无分校区
  • 5、广州商学院在哪
  • 6、广州商学院(原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广州商学院邮编

广州商学院的邮编为511363,该校地址位于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九龙大道206号,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以经管类学科为主,经、管、文、法、工、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二、广州商学院简介

广州商学院前身是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1999年招收第一批学生,是广东省第一所新机制二级学院、全国第一批独立学院。学校2011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14年成为广东省第一所由独立学院转设的普通本科高校,培养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2016年5月,经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学校成为广东省第六批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单位。

学校设经济学院、管理学院、会计学院、外国语学院、法学院、信息技术与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国际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体育部、继续教育学院等10院1部,承担国家计划内招生任务。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7619人。开设本科招生专业29个。

广州商学院招生办电话

020-82876088-8267。

广州商学院位于广东省广州市中新广州知识城,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为广东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依托单位、广东省民办高校首批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单位。

区位优势:

学校位于广州开发区“中新广州知识城”核心区域。广州开发区是全国综合实力最强的国家级开发区,是广州市改革开放的窗口,有100多家世界500强跨国公司在开发区投资设厂。

“中新广州知识城”是广东省和新加坡合作打造、引领产业转型升级的国家级双边合作项目,是引领珠三角地区乃至中国知识经济发展的新高地,已累计注册企业1000多家。

以上内容参考:广州商学院官网——学校简介

广州商学院地址

广州商学院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九龙大道206号。校园占地面积1000多亩,总建筑面积36万余平方米,学校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97.3万册,电子图书108.1万册,校园网、无线网络已覆盖全校。

学校教学大楼、图书馆、多媒体课室等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环境。教师公寓、学生公寓、食堂、银行、超市、校医院等为师生提供了良好的生活保障。校园环境优美,空气清新,绿树成荫,湖光山色,鸟语花香,是读书治学、成长成才的理想园地。

人才培养:

学校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主动服务区域尤其是服务广州社会经济发展,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教育,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培育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加强国际教育交流合作,努力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广州商学院

广州商学院的具体地址是,有无分校区

广州商学院的具体地址为广州市黄埔区九龙大道206号;截止2019年2月,广州商学院没有分校区。

广州商学院的前身是创办于1997年9月的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康大学院,是华南师范大学的二级学院,2004年转设为独立学院,更名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是广东省第一所独立学院。201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高校,更名广州商学院。

广州商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以经管类学科为主,经、管、文、法、工、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扩展资料:

广州商学院校园占地面积1000多亩,总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已建成8个实验实训教学中心(包括23个公共电脑室、73个专业实验室、12个语言实验室)。

学校2011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14年成为广东省第一所由独立学院转设的普通本科高校。武书连2017中国民办大学综合实力排行榜上,广州商学院位居广东第1,全国第12,并入选“中国一流民办大学”。艾瑞深中国校友会2018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上,广州商学院位居广东第1,并入选2018中国“最好民办大学”榜单。

参考资料来源:广州商学院官网-学校简介

广州商学院在哪

广州商学院在广东省广州市中新广州知识城。

广州商学院(Guangzhou College of Commerce),位于广东省广州市中新广州知识城,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为广东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依托单位、广东省民办高校首批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单位。

校园占地面积1000多亩,总建筑面积36万余平方米,学校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97.3万册,电子图书108.1万册,校园网、无线网络已覆盖全校。

区位优势:

学校位于广州开发区“中新广州知识城”核心区域。广州开发区是全国综合实力最强的国家级开发区,是广州市改革开放的窗口,有100多家世界500强跨国公司在开发区投资设厂。

“中新广州知识城”是广东省和新加坡合作打造、引领产业转型升级的国家级双边合作项目,是引领珠三角地区乃至中国知识经济发展的新高地,已累计注册企业1000多家。

以上内容参考:广州商学院官网——学校简介

广州商学院(原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广州商学院(原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名称:广州商学院

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3667

第五条学校地址:广州市萝岗区九龙镇康大教育园;邮政编码:511363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校业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生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广州商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广州商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有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院可预留不超过本科总规模1%的计划,用于调节各省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我院在完成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后,如仍有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无法安排专业,可调入预留计划进行录取。预留计划的使用将按照各省录取进度和专业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安排。

第十五条学院在广东省本科招生批次为第二批本科B类。广东省以外招生批次详见生源省规定。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在广东省文科类、理科类本科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比例不高于105%。学院执行广东省以外各生源省关于投档比例的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院依据考生志愿和学院确定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专业录取先按“专业志愿优先”,后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即先按考生所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未被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的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考生第二至第六专业志愿”的方法录取,即对未被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考生的后续专业志愿。高考总分相同时,按高考总分排位前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一条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中外合作办学的物流管理专业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即考生没填报志愿,在录取前须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愿意方可调剂到该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在广东省招生使用院校代码:80010。

第二十三条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学院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语种,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四条美术类专业分档时对投出档考生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的40%、术科成绩的60%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二十五条在广东省,报考我院文科类、理科类第二批本科层次专业的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在广东省,报考我院美术类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

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六条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我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六章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七条学院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八条旅游管理专业因用人单位对考生身高有要求,请男身高1.68米以下、女身高1.58米以下的考生慎重报考;艺术设计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请色盲、色弱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九条新生入学后,学院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收费标准

第三十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学费标准:本科每生每年美术类专业20000元,其它专业18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年1000元(不含水电费,普通学生公寓);中外合作办学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每生每年58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年1500元(不含水电费,配空调学生公寓)。如学费、宿舍费有变化,以物价部门批复为准。

第八章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一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国家在我院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奖励的比例占学生10%,总金额达三百多万元,目前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奖金分别为8000元、5000元、3000元。学院设立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分别为一等奖、二等奖,奖金分别为:1000元、500元;学院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办理助学贷款、协助办理生源地贷款等服务,目前贷款金额为6000元/生/年。学院设有勤工助学管理中心,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九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三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院长办公室

联系人:冼德庆

监督电话:020-82876130

传真:020-82876130

电子邮箱:zcxyleader@scnuzc.cn

第三十四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2872773020-82874639

传真:020-82872773

电子邮箱:scnuzc_zsb@163.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由广州商学院于3月25日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州商学院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后逐年修订。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由广州商学院委托广州商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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