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广东省外地户口高考政策
- 2、户口不在本地可以在本地参加高考吗?
- 3、海南高考户籍政策
- 4、高考户籍限制
广东省外地户口高考政策
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考生,且符合以下要求:
(1)应届毕业生
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连续3年学籍(时间计算到高考当年8月31日,下同)并实际就读的。
若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不满3年,但符合以下两种情况之一的:
(A)父母(含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为广东户籍的,考生原则上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2021年起,考生须于高三年级开学前(时间统一截至当年8月31日)将户籍迁入我省,且高三年级开学前考生已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连续实际就读(即考生取得我省户籍和学籍就读至少满1年)。
(B)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均非广东户籍的,考生须于高二年级开学前(时间统一截至当年8月31日)将户籍迁入我省, 且高二年级开学前考生已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连续实际就读(即考生取得我省户籍和学籍就读至少满2年)。
(2)往届毕业生(含同等学力人员)
持我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
持外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户籍迁入我省满18个月(时间计算到高考当年8月31日),且高考报名时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满1年的。
同等学力人员,户籍迁入我省满18个月(时间计算到高考当年8月31日),高考报名时初中学校毕业(含结业)满4年的。
法律依据: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 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考生,且符合以下要求:
(1)应届毕业生
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连续3年学籍(时间计算到高考当年8月31日,下同)并实际就读的。
若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不满3年,但符合以下两种情况之一的:
(A)父母(含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为广东户籍的,考生原则上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2021年起,考生须于高三年级开学前(时间统一截至当年8月31日)将户籍迁入我省,且高三年级开学前考生已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连续实际就读(即考生取得我省户籍和学籍就读至少满1年)。
(B)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均非广东户籍的,考生须于高二年级开学前(时间统一截至当年8月31日)将户籍迁入我省, 且高二年级开学前考生已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连续实际就读(即考生取得我省户籍和学籍就读至少满2年)。
(2)往届毕业生(含同等学力人员)
持我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
持外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户籍迁入我省满18个月(时间计算到高考当年8月31日),且高考报名时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满1年的。
同等学力人员,户籍迁入我省满18个月(时间计算到高考当年8月31日),高考报名时初中学校毕业(含结业)满4年的。
户口不在本地可以在本地参加高考吗?
各个省针对随迁子女都有相应的随迁子女高考政策,户口不在本省,学籍在本省的话,大部分省份都是可以正常参加高考的。你可以到当地的教育考试院查看相应的高考报考条件方面的政策。有限制的基本上限制条件都在学籍,父母合法稳定住所,父母社会保险这三方面。
2012年3月3日,列席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开幕会的教育部长袁贵仁透露,异地高考改革方案将很快出台,现在已经进入“最后冲刺阶段”。
袁贵仁说,我们鼓励各省市结合实际,尽快推出异地高考方案,有些省市确实存在难度的,教育部将具体协调。同时,异地高考也不意味着完全开放,而是存在“条件准入”:一方面要考虑城市的承载能力;另一方面也需要家长满足在当地工作等条件。
谈及方案公布时间表时,袁贵仁爽快地表示:用不了十个月。
2012年8月31日,中国政府网刊发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及公安部的《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
根据文件,在因地制宜的方针指导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随迁子女升学考试的方案原则上应在2012年年底前出台。
根据意见,北京、上海等人口流入比较集中的地区则要进一步摸清底数,掌握非本地户籍人口变动和随迁子女就学等情况,抓紧建立健全进城务工人员管理制度,制定出台有关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方案。
对符合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条件的随迁子女净流入数量较大的省份,教育部、发展改革委采取适当增加高校招生计划等措施,保障当地高考录取比例不因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参加当地高考而受到影响。
扩展资料
以下城市对异地高考的具体要求:
北京
北京“异地高考”需要五证,2014年起,有居住证明及稳定住所,稳定职业及社保满3年,子女有学籍且已连读初中3年,可参加中职考试录取;后年起,有居住证明及稳定住所,稳定职业及社保满6年,子女有学籍且连读高中3年,可参加高职考试录取,毕业后可参加升本考试录取。
上海
持居住证C证人员子女只能在上海参加中职考试,只有持A证者的子女才可以在上海就地中高考。而根据上海《居住证管理条例》,在该市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并参加上海本地社会保险的外来务工人员可办理居住证C证,积分达到规定分值的可办理居住证A证。
广东
2014年起,在广东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具有广东中职学校3年完整学籍的,可报名参加高等职业学院招收招生考试,可与广东省户籍考生同等录取。
2016年起,经县(市、区)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在广东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我省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在广东省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中考并在父母就业所在城市具有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的,可在广东省报名参加高考,并可与广东户籍考生同等录取。
宁夏
考生本人须在宁夏初中和高中学校连续就读满6年(截止日期按考生参加普通高考当年8月31日前推计算),具有宁夏高中阶段学籍和宁夏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考生父或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宁夏具有连续6年以上(含6年)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在宁夏累计缴纳3年以上社会保险参保费。
参考资料:异地高考-百度百科
海南高考户籍政策
关于海南省教育厅相关通知的要求,为做好海南省少数民族高考生的合法权益,海南省对普通高考生申请照顾加分资格,确保海南省高考工作顺利进行。海南省在加分对象和分值作出了明确的通知,还有明确地界定了少数民族聚居地,尽力做到了对少数民族公平公正的享有这些加分权益。
对于加分对象的要求是高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是少数民族聚居的,在海南当地高中毕业、其父母是引进的优秀人才和现役军人等等,都会在报考海南省内高校可增加3分到15分不等。增加这些加分项,有利于维护我国少数民族在当地就读的合法权益,让少数民族学生感受到国家的爱护、人民群众的爱护。
对这个海南加分的审查工作,各市、县、自治县民族事务局都作出了重要的工作要求。必须认真做好申请加分的考生的审查工作,确保申请者享受政策的照顾加分,及时做好审查和反馈工作。还要做到公平公正,一视同仁。在审查工作中要求真实性,对在申请资料上面弄虚作假的违规违法行为,必须严厉打击,确保审查工作透明有效。
中考的时候回来考试就行。高中的话,可以跟录取的学校申请到外地借读。我高中就是这样的!为了升学率。同样是挂学籍。但是你要担心两个问题 挂学籍的话可能也要交学费!一年就要交双份学费。还有就是教材的不同。因为海南的高考政策是要在本地读满3年高中 或者6年,初中加高中.
少数民族的高考生确实是应该是被照顾的对象,很多少数民族从小就居住在中国比较偏远的地区,生活环境和教育条件都比我们差很多。他们从小学习的是本民族的语言,学习汉语对他们来说还是有一定困难的。而且少数民族是我国的众多凝聚力之一,他们应该得到国家的更多关怀,我们也应该在生活中和各方面对他们更加照顾。这体现了我国的团结友爱精神,可以使我们国家各个民族更加团结在一起,提高国家的凝聚力。
高考户籍限制
高考户籍限制就是按照分区定额与原籍应试原则,考生通常情况下都必须在原籍地、以本身所属户籍类别参加高考考试。
自1952年高考制度建立60多年来,高考制度与户籍始终处于一种紧密捆绑的状态,“高考户籍制”成为了中国高考最为显著的制度属性之一。20世纪90年代之前,“高考户籍制”在总体上几乎没有遇到任何有力的挑战。
但伴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逐渐推进,人口流动日益频繁,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的高考问题开始浮出水面,并且越来越严峻。对于流动人口随迁子女而言,一方面令其返回原籍参加高考具有诸多的不便甚至不可行之处,另一方面在现行高考户籍制下又无法顺利就地高考。
2012年8月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对于被社会广泛关注的异地高考政策提出了明确规定:各地有关随迁子女升学考试的方案原则上应于2012年年底前出台,截至2013年1月1日,已有25个省份出台了“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升学考试”方案。
山东省在全国率先打破高考户籍限制,从2014年起,凡在山东省高中阶段有完整学习经历的无户籍考生均可在山东省就地报名参加高考。
高考户籍
随着大量城市流动人口和进城务工农民工在异地工作时间的推移,其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的问题日益迫切。外来工随迁子女在城市读书,却不能在城市参加高考,这种现象由来已久。有的孩子甚至在求学地与户籍地都不能参加高考。
由于户口地域差异与户口附加值差异,在招生总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如果随迁子女考生在当地报考、录取,意味着当地考生多了一个竞争对手,这对当地考生相对不公。这实际上牵扯出教育公平特别是招生公平的老话题。
由于多种原因,各地高等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生源数量与高等教育资源不对称的情况客观存在。这本需要教育部做好宏观调控,公平分配资源。但是高等教育资源现实分配图景并不能体现公平。
由于招生体制画地为牢,许多全国重点大学越来越地方化,在办学所在地的招生比例高居不下,俨然形成了教育割据的局面。当下,以地域为界限的差别化高考制度越来越成为教育公平的绊脚石,它继续存在下去不合时宜。
2014年7月30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简称《意见》)有关情况。《意见》称,改进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城市先行落户政策,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逐步可在当地高考。